2010年度税务新变化

2009年税务政策与去年相比,受联邦预算案的影响,个人报税出现了一些新的税务优惠政策,现归纳如下:

1. 2009年的基本个人免税额(Basic Personal Amount

2009年的基本个人免税额由原来的$9,600调整到$10,320,增加了$720。配偶、同居配偶或完全受供养亲属的额度也同步提高。

2. 住房装修退税额 (Home Renovation Tax Credit

凡在2009年1月27日到2010年2月1期间支付用于符合资格的家居装修开支,数额在$1,000至$10,000 之间者,可以获得15%的税务优惠,最高扣税额为$1,350。可申报税务优惠的装修工程,包括完成土库、装修厨房、修建露天平台、围栏,保留墙壁或做类似的家居添置、铺硬木地板、更新地毯、更新热水炉、重新铺设泊车道、重新油漆房屋内部或外部等装修工程。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是那些与房屋本身价值无直接关联的支出,比如添置工具、家具或家用电器,以及购买铲雪、除草机、地毯清洗机或其他维修设备的费用。

3. 65岁以上人士免税额 Age Amount

65岁以上人士的收入免税额度由原来的$5,066增加到$6,408,凡满65岁或以上的长者,年收入若低于$64,043的人士均可享受该优惠。

4. 免税储蓄账户(Tax Free Saving Account

从2009年开始,利用登记的储蓄账户存钱,将使投资收益免税。满18岁加国居民,拥有一个社会保险号码(SIN)就可以是这一类账户的户主,存入数额一年不超过$5,000。以前没用的额度可以滚动到以后年度。

5. 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

联邦政府将首次置业人士可预支注册退休储蓄计划存款限额由每人20,000元提高至25,000元,这是自1992年以来首次提高这一限额。这意味着一对夫妇首次置业时可支取50,000元RRSP存款用于购屋。

6. ­首次置业税务优惠First-Time Home Buyer’s Tax Credit

2009年增加了首次置业税务优惠,申请人最高可获得当年$750(5000*15%)的抵税额,用以减少完成物业交易时的支出。要获得此项优惠,必须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房屋购入是在2009年1月27日之后,其次是纳税人及配偶在购房当年及随后四年没有居住在另外纳税人及配偶所拥有的其他房子里。

7. 公交车费 Public Transit Tax Credit

公交车费抵税额的比率提高到15%。凡搭乘大众运输工具,例如公车、天车、通勤火车、船等所购月票、季票或年票者,可以就其本身、配偶或19岁以下子女的购票 成本,以最低一层个人税率计算减免税款。报税时,应提供已使用过的月票、季票或年票,上面应包括使用的期限,运输公司的名称,售价及使用者的名字。如果票上没有该资讯,申报人则还要将购买收据或信用卡账单隨票据一起附上。

8. 技工工具支出Tradesperson’s Tools Expenses

技工工具花费$500可用来抵税。

9. 养老收入分摊抵税(PENSION INCOME SPLITTIG

纳税人可以最高50%的合资格的养老金收入分摊在配偶名下。